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XJ-2025-369)矸石材料,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7月24日09:00至2025年7月27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GS-01 |
1 |
矸石 |
30cm-50cm |
吨 |
9540 |
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
|
2 |
矸石 |
5cm-15cm |
吨 |
9540 |
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不能含土、不能含其它不属于矸石的材料,规格型号符合物资需求一览表。
3、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次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运输及卸车方式:乙方汽运至甲方工地,且负责卸车。
(4)验收方式:过磅:在甲方工地磅房过磅,验收结果,四舍五不入均保留1位小数,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10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予以办理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或在后续办理结算中予以扣除,并承担检测费用及甲方施工、工期延误,消除影响等相关经济责任,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入库数量验收单。
(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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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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