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WK-G2025-0311 项目名称:全院医责、财产、公共责任险保险服务 预算金额:5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内容包含苏州市立医院全院(包含道前院区、太湖总院、白塔院区、山塘院区、康复院区、妇幼院区)财产一切险、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 (2)险种:财产一切险、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合同履行期限:(1)承保期限:三年,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保险条款名称以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保险法人许可证》 3.2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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