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调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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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西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调试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西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调试技术服务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
2.4 服 务 期: 供热改造工程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0日第一台炉通过72小时试运,11月5日第二台炉通过72小时试运。供热改造调试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运行72小时后1年内,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主。
2.5 招标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调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此)锅炉、电气、热控、化学各专业的分系统调试项目、空负荷整套调试项目、带负荷整套调试项目、72+24h整套满负荷试运工作以及公用部分调试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台116MW及以上热水锅炉或165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机组调试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锅炉系统、热电系统调试内容),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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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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