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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村村内水泥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红卫村村内水泥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8号-2025ZCZB071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455032.00元;

1.5最高限价:1455032.00元;

1.6采购需求:新建4米宽水泥混凝土道路2.273km,道路面层为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项目地点:农安镇红卫村;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9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完工;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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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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