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杂草清除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杂草清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杂草清除项目。
2.2采购范围:聚隆化工区域内所有位置的杂草清除。聚隆化工围墙外五米范围的杂草清除。杂草总面积57万平方米。除草总面积≥214万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12月26日09:0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