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二局平原县农业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二三项材料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CR12JAWZ-NYKJESX-2025-7-10
1.招标条件
1.1新建【在建】 平原县农业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人为 平原县农业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部 (项目部全称),已由 平原县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二三项 (招标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平原县农业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履约信用:投标人近1年(2024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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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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