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谈判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1标项目经理部临时用电专线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谈判编号:ZTSJYFGT-TP-2025-01
1.谈判条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1标项目经理部临时用电专线建设资金已落实,谈判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1标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临时用电专线电力安装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中铁三局宜涪11标根据地方电网供电条件及长江公司集中供电要求,需建设两条临时用电专线。因电力安装专业性强工程复杂性质特殊,技术要求较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本次谈判主要为一分部双河到马尾沟专线、二分部芭蕉专线两条临时用电专线建设。
1.1谈判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竞价人须具备的资格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35KV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相应电力安装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财务能力要求:安装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含)1000万人民币。
3.3供应能力要求:竞价人须在投标文件组织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方案中保证。
3.4质量保证能力:竞价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3.5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3.8竞价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3.9货款支付方式:先货后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乙方贴息)、中企云链、中铁E信、建行E信通、工银E信招商云证等其它方式(若以银行转账以外方式支付,乙方贴息),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成交人支付结算金额的70%,6个月内,向成交人支付结算金额的2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成交人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宽限期六个月,实际支付视建设单位每季度拨付款项情况而定。
本次谈判设备一包一投;竞价人可以投多个包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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