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连续重整改造常规换热器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连续重整改造常规换热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整改造常规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
大港石化公司拟就重整改造常规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已按规定要求完成审批,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招标产品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1 |
E-217脱戊烷塔进料/重整油塔顶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2 |
E-218重整油塔底辅助重沸器 |
15CrMoR/15CrMo |
台 |
1 |
3 |
E-219重整油塔底重沸器 |
Q345R/10 |
台 |
1 |
4 |
E-220二甲苯塔进料/塔底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5 |
E-221二甲苯塔进料/侧线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6 |
E-222 二甲苯产品除盐水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7 |
E-223 二甲苯产品水冷器 |
Q345R/10 |
台 |
1 |
8 |
E-224 重整油塔顶除盐水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9 |
E-225重芳烃水冷器 |
Q345R/10 |
台 |
1 |
10 |
E-226重芳烃/二甲苯塔进料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11 |
E-227汽油产品水冷器 |
Q345R/10 |
台 |
1 |
12 |
E-229蒸汽发生器 |
Q345R/10 |
台 |
1 |
13 |
E-230A/B 二甲苯产品/石脑油分馏塔进料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2 |
14 |
E-231 高辛烷值汽油/汽提塔进料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15 |
E-232 重整油塔进料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16 |
E-401原料/贫溶剂换热器 |
Q345R/S31603 管板:16Mn+堆焊 |
台 |
1 |
17 |
E-402 贫溶剂水冷器 |
Q345R/10 |
台 |
1 |
18 |
E-404抽提蒸馏塔中段再沸器 |
Q345R/S31603 管板:16Mn+堆焊 |
台 |
1 |
19 |
E-405非芳烃蒸馏塔再沸器 |
Q345R/S31603 管板:16Mn+堆焊 |
台 |
1 |
20 |
E-406非芳烃蒸馏塔水冷器 |
Q345R/10 |
台 |
1 |
21 |
E-409 贫溶剂/汽提水换热器 |
Q345R/S31603 管板:16Mn+堆焊 |
台 |
1 |
22 |
E-451 混芳/甲苯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23 |
E-452白土塔进出料换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24 |
E-453白土塔加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25 |
E-455苯塔再沸器 |
Q345R/10 |
台 |
1 |
26 |
E-456甲苯塔再沸器 |
Q345R/15CrMo |
台 |
1 |
27 |
E-457甲苯产品冷却器 |
Q345R/10 |
台 |
1 |
28 |
E-458除盐水加热器 |
Q345R/10 |
台 |
1 |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东风五路大港石化公司仓储中心库房
2.4 交货期:90天。
2.5 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采网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合格一级供应商,供应范围中包含拟采购的物资品种(物资小类代码23050105)。
备注:“有效的”是指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应类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级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上述时间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日)在相似场合工况下的成功使用业绩(公称直径不低于1000mm、换热管材质为10#的换热器)。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发票、业绩表及用户单位提供的使用合格报告。业绩表至少应包含最终用户名称、所属场合工况、公称直径、换热管材质、型号、数量、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4)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5)2022年1月1日至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所投产品出现过质量问题(复查不合格)。(提供无上述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其它要求:投标人报价时应提供单台换热器的实际重量。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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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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