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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2)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824202507210400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已由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巴林草字〔2025〕5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资金来自国债专项投资和自治区配套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内蒙古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2.立项批文: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巴林草字〔2025〕55号

3.工程规模:项目2025年度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21.28万亩,其中人工造灌木面积13.49万亩,封山(沙)育林育草面积7.79万亩;完成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134处。(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本项目共8个标段,本公告发布3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施工第三标段

完成本项目的封山(沙)育林育草7.79万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0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1100.1029

2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施工第四标段

完成本项目人工造灌木面积13.49万亩的水利水保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0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准)运营维护期三年。

7103.1347

3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

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实施阶段的跟踪审计服务与竣工结算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完成

46.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施工第三标段:

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1.2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取得林业或林草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公司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中标,合同工期内不得更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1.3本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1.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施工第标段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2.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中标,合同工期内不得更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2.3本项目施工第四段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1.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阴山北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土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3.3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2.财务要求: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联合体投标,可只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在项目当地与农民工因经济产生纠纷的,尚未解决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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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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