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医疗(404医院)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及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前期技术咨询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医疗(404医院)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及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前期技术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TFGY-FW-GKJT-25-2410
- 交货/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自然天内完成。
- 交货/服务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玉泉南路519号中核四〇四医院
- 供货范围:编制中核四〇四医院申报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及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 质量要求:通过本次项目建议书编写及后期建设,满足该院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及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要求,建成一支反应迅速、装备精良、技术精湛、训练有素的国家级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建成一个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平战结合、区域联动的国家级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或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应答人提供近期信用中国名单截图或相关信用证明材料。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项资格条件:无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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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