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贡水白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520250600047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5-2025-00639
3、项目名称:宣恩县贡水白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宣恩县贡水白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项目,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需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地基基础、钢结构、道路工程;(2)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供应商需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承诺:成交合同签订后必须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检测设备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认证;(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相关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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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