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222025000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流通环节、生产环节、餐饮环节)食品类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服务要求内容”:
原采购文件描述:“★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与抽样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抽样人员不低于10人;配备检测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8人(人员专业为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其中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0人。(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评审细则及标准)。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必备的专业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液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MS 1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 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1台、荧光PCR仪1台、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专用抽样车辆含车载冰箱或冷链运输车1辆)。
注: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现更正为:详见采购更正公告附件。
2.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服务团队”中具体要求和标准:
原采购文件描述:“1.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检测技术负责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抽样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以上4项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
“1.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检测技术负责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抽样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以上4项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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