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JSJW-G2025-0050 项目名称:钱桥街道2025-2026学年公办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5.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592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钱桥街道2025-2026学年公办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负责各公办校园校区内的治安、消防、门岗及车辆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维护各学校正常的校园安全秩序负责24小时门卫守护、校园巡逻及消控值班等工作,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校方安排的有关安全保卫的临时性工作,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服务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履约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的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 6.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7.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25年5月以后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供应商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9.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10.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 2.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供应商的在职职工;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