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同步时钟装置升级维修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同步时钟装置升级维修询比采购、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02162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中卫市海原县三河镇苋麻村境内。目前所使用的同步时钟装置为双GPS时源信号,欲采购同步时钟装置升级维修服务以满足双北斗时源信号。七、服务内容: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同步时钟装置升级维修询比采购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双北斗时源同步时钟装置,包含:4U机箱+母线版+前面板+CPU卡(带告警输出)+2块电源模块;2路光纤IRIG-B(ST多模)输入、2路光纤IRIG-B(ST多模)输出、1路调试串口、2路网口、1路TTL检测信号输出;输出12IRIG-B(DCRS485电平)码;50米北斗天线。2.供应商需完成同步时钟装置的维修和调试工作。3.供应商需在12个月内该装置被检查出漏洞、缺陷时能够提供该设备的消缺和其他技术服务4.供应商需制定该装置维修的详细施工方案、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等。5.供应商能够提供操作培训、维护培训等服务。6.供应商需提供该对时装置详细的技术图纸等资料以满足未来检修需要。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宁夏中卫市
十、服务地点要求:供应商以现场具备安全工作条件起计算3日内完成所有升级维修、调试工作。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须具有2项同步时钟装置维修、改造、升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内容规模等相关信息、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个月内相关查询报告、截图)。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 到 2025年07月24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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