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Q-G2025-0019 项目名称: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5天,安装调试期为10天),计划开始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表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若有)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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