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2026-2028年煤船水尺鉴定、煤炭品质检验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6743,招标人为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福州港罗源湾南岸的可门作业区1~3号码头后方,西南距离福州市区和连江县城分别约55km和32km。公司装设2x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21年12月13日和2022年4月26日完成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对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所购商品煤(不含进口煤)在海港进行检斤检质,并及时、客观准确地出具国家认可的计重证书和质量检测报告。
(1)具体工程量
项目名称 |
预估数量 |
水尺重量鉴定 |
160船次 |
品质检验 |
1200万吨 |
注:以上数据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船次及吨数为结算依据(不超合同总价)。
(2)负责检验和鉴定的范围:煤船抵港水尺计重鉴定,煤炭采制样、品质检验。
(3)常规检验项目:工业分析(空干基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全水分、全硫、氢、发热量以及灰熔融性、可磨指数。
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福建连江县下宫镇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投标人分公司实验室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实验室视为自有实验室)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检测能力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有效的实验室(投标人分公司实验室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实验室视为自有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认可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g.水尺计重;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4)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投标人分公司实验室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实验室视为自有实验室)的计量认证(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中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包括人工和机械采样,依据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现行版本)。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投标人分公司实验室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实验室视为自有实验室)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不低于20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体现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名称及其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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