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赣州市人民医院蓉江院区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HS2025-GZ-G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2025-GZ-G001
项目名称:蓉江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1296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市购2025F001421663 | 蓉江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 2 | 年 | 751296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共2年(24个月),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服务人员按要求安排到位并正常运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设区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埠来赣企业应向项目服务所在地的市公安机关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已备案外埠来赣企业须提供外埠来赣向项目服务所在地的市公安机关备案资料扫描件;未备案外埠来赣企业须提供承诺中标后进场服务前向项目服务所在地的市公安机关备案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