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BZZPGP-2025-0104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项目编号:SDGP371681000202502000112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37168100017701820250020
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
服务内容:①维保设备基本信息:邹平市中心医院在用大小医疗设备共计1234台/套,资产总值8972万元。②提供驻院服务技术人员至少3名,24小时随时到场至少1名。③供应商自行提供医疗装备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能满足为采购人提供医疗设备从采购到报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在维保期内协同采购人实现资源共享④设备定期巡检:生命急救类设备、特种设备、大型医疗设备与重点设备(放射类、超声类等影像设备及采购人制定的重点设备)每月一次,其他设备每季度一次。⑤保养工作: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安全检查。⑥建立医疗设备、器械维修保养的全过程记录。⑦整机维保,包含所需的全部零配件及维护保养耗材更换(一次性耗材及消耗品除外),提供零配件需原厂全新产品;每年无限次人工现场维修服务,保证在保设备全年开机率不低于95%。
维保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前30天采购人可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并结合医院新增和报废资产的变化差额,按照首年度签约比例(中标价/8972万元)来协商调整下一年度保修费用,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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