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BDZX-G2025-0002 项目名称: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地铁专项安全监测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4.98725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由于项目涉地铁11号线,根据南京地铁集团要求,项目在建设时需要对地铁十一号线进行安全监测。详见采购需求。 (二)招标内容 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地铁保护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车站结构底部垂直位移、结构水平外移、结构垂直外移;隧道结构底部垂直位移、管片垂直位移、结构水平位移、直径收敛;地铁及施工现场巡察、三维普查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全过程(含前期准备阶段、现场施工阶段、及竣工后跟踪监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