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中心医院金子坝院区消毒供应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120250600053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1-2025-00704
3、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金子坝院区消毒供应中心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3.244889(万元)
6、最高限价:133.244889(万元)
7、采购需求:
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含供应室净化空调系统)、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备合格的岗位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4)供应商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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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