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250706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宁湘直流(塔筒)设备项目塔筒形态监测系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 配套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总承包工程(二标段)项目是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湘直流”)的配套风电基地项目组成部分,旨在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和区域经济转型。本标段总容量为180.9兆瓦(MW),属于国能宁湘直流配套西吉34.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一部分。安装27台单机容量6.7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西吉110kV升压站。
2、采购范围:宁湘直流(塔筒)设备项目塔筒形态监测系统27套。
3、采购数量:
名称 |
规格 |
总数量(套) |
备注 |
|
1 |
塔筒形态检测系统 |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
27 |
4、交货时间:2025年8月30日前交齐。
5、交货地点:宁夏省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宁夏顺和电工有限公司。
6、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标准执行最新国家标准。
7、质量证明文件:
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章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2份,并注明原件所在处,严禁质量证明文件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加入黑名单,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包装与标识:
按国家相关标准包装,交货时原平板上都需带有喷标(标牌上需清晰显示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主要信息)。
10、付款条件: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提供由买方人员签字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中电建核电(陆丰)装备有限公司30天内支付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品牌要求:推荐北京英华达电力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鼎好鑫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吉睿或同等档次品牌产品。
2、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该类设备,且其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国内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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