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2025)-BJDF-CG004.
项目名称:金台区东城幼儿园维修改造及LED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023.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城幼儿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9,023.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9,023.0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金台区东城幼儿园维修改造及LED安装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9,023.0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城幼儿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城幼儿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代表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予缴纳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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