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2025(CS)-028
项目名称:莎车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大节点交流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庆祝新疆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上海新一轮援疆15周年等重大节点开展“三交”活动,加强浦莎两地人员往来、文化交流、媒体交往、专业技能提升等;开展系列讲座、培训、展览等(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身份证);
(3)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首页-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