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04250120163618-15189955
项目名称:高桥镇仓房村、凌桥社区微型消防站服务
预算编号: 1525-1040872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76000元 (国库资金:1776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77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高桥镇仓房村、凌桥社区微型消防站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76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保证高桥镇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镇安监办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灭火的宣传及灾害事故的处置,配合公安消防部队做好灭火消防救援、防汛防台、应急救援、动火监护作业、消防检查等各项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其他资格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未被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3.3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地点。
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潜在的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