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0516100519-00116376
项目名称:绍兴路办公用房恢复性修缮项目
预算编号: 0024-0002884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410000元 (国库资金:341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绍兴路办公用房恢复性修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1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结构性加固工程完成后,需对被破坏的部位进行恢复性装修,且房屋基础设施老化,屋顶和墙体渗水严重,线路老化,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阳台栏杆锈蚀且高度不够,存在多处安全隐患。本次维修需对全部外墙进行防水处理和粉刷;对一楼大堂重新设计装修,二至六楼走道、办公室及会议室进行粉刷,更换地砖、地板;更换二至五楼阳台栏杆;更换空调管路系统和风机盘,对强弱电系统进行改造等;增设防火门等消防设施
合同履约期限: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2)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6)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
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