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523112727-06256270
项目名称: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285街坊地块(117a-07、117a-09地块)修复及基坑围护工程采购项目效果评估费
预算编号: 0625-W0000409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74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74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7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285街坊地块(117a-07、117a-09地块)修复及基坑围护工程采购项目效果评估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4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对建设项目进行效果评估
合同履约期限: 12个月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③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