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000250630120401-12255232
项目名称:合川路凉亭景观改造项目
预算编号: 1225-00016777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83000元 (国库资金:1083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82524.84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合川路凉亭景观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83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更好的满足群众的需求,提升合川路凉亭景观发展建设,本项目主要包括凉亭翻新、地面花岗岩铺设、LED灯带铺设、彩色沥青道路改造、增设石材座椅等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施工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它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3)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
(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