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15SBJ[2025]189号
2.项目名称:购置消防救援车辆项目(草湖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700万元(大写:柒佰万元整)
5.最高限价:700万元(大写:柒佰万元整)
6.采购需求:采购草湖消防站建设项目消防车辆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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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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