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
桥梁改建工程施工项目CHSXD-SG1标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采购物资名称:劲性骨架)
招标编号:CR20CT-CHSXD-WZZB-2025-05
1. 招标条件
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改建工程施工项目CHSXD-SG1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项目材料劲性骨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按三级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对平望大桥和芦墟大桥实施改建,对航道部分护岸拆除重建,并配布助航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改建护岸共 724 米。其中芦墟大桥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跨太浦河,按内河Ⅲ级航道通航净空标准改建。平望大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横跨太浦河,按内河Ⅲ级航道通航净空标准改建。
本项目合同总价约1.79亿元,建安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850天
2.2招标内容:劲性骨架。详细物资名称、包件划分1个、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1 劲性骨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钢结构壹级等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3)生产能力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知名度较高、生产及销售规模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具有相应的供应和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三体系认证资质等。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个以上(含2个)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单价未遮盖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2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供货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铁建和中铁二十局风险供应商名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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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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