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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购买法律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HADL2025000066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购买法律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

A

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

¥1,868,400.00

A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2,000,000.00

A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2,076,000.00

A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

¥2,013,720.00

A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000,000.00

A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

¥2,070,000.00

A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2,040,000.00

A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2,000,000.00

注: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未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组成不完整,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第13项的要求,故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

1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2,000,000.00

2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2,040,000.00

3

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

¥1,868,400.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1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

¥2,000,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购买法律服务

1

服务范围

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2

服务要求

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3

服务时间

本项目按服务期限为一年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4

服务标准

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5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7月7日

6

数量

1项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良玉、覃永雄、奚恩来、曾庆生、赵自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的“服务类”及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收取。

九、公告期限

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1001。质疑咨询电话: 0755-82997987。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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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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