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艺维修(依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N218-GC0200-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2025-2027年零星工艺维修(依规招标),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背景概况:针对川东北气矿管辖范围内的油气站场、管道、阀室等维护维修的施工,施工地点覆盖川东北气矿所属或代管辖区域各地。本次招标为年度框架招标,项目估算金额: 1308 万元,含税9%。预估600万/年,不含税,两年合计1200万元,不含税,税率暂定9%,两年含税价合计1308万元,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形成招标结果后,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建设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量 。
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主要针对川东北气矿所属的油气站场、管道、阀室等涉及的维护维修。主要包括:①采气、集输配气、增压、脱硫、脱水、回注、联合站等站场以及管道、阀室的工艺安装维修工程(根据甲方委托,可包含零星非主体电气仪表安装、阴保、组态调试和防腐涂装、给排水等工程);②主体工程配套构建筑物改造工程、生产辅助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以及主体工程配套的土建及代赔代付工作;③单项施工工作估算金额小于400万,不包含依法招标项目。
(2)施工地点覆盖矿区管辖区域各地,部分地点涉及含硫化氢(硫化氢含量大于20mg/m3)作业。施工点多、施工区域范围广、单个工程量少,工程量较为零散和零星。本次招标为集约化招标,形成招标结果后,气矿予以统一发布,所属各单位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或单项施工合同。
(3)服务地点:川东北气矿管辖范围内,具体以单项工程为准。
3.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要求: / 。
4.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或本次招标总项目预估金额用结为止。具体服务时间:以项目单位具体单项合同和委托为准 。
5.施工地点: 主要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重庆市境内,具体以具体项目委托为准 。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
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
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造价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设计规范及定额适用范围选用配套的计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现行有效的的《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标人提供的材料执行施工当期当地《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价格,若有新费用标准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以工程计价定额及其配套取费表为计价基础,对商务报价要求可下浮范围进行工程项目下浮报价(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青苗赔偿等相关费用不下浮),投标报价下浮率须≥2%,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8.授标及工作量分配原则: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6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4名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在3-5家时,推荐N-1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N-2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竞争性判定,若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若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具有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①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在6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前4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②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5家时,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③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4家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④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写明理由,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方可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所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应否决所有投标。
8.2工作量分配原则:
招标成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工作量分配参见表1。
①中标人为四名时,第一名分配总工作量的40%、第二名分配总工作量的30%、第三名分配总工作量的20%、第四名分配总工作量的10%;
②中标人为三名时,第一名分配总工作量的45%、第二名分配总工作量的35%、第三名分配总工作量的20%。
③若有效中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进行补充招标。若补充招标,本次中标人不得参加补充招标,工作量按照中标人数为3家时的分配原则,依据中标人名次,依次对中标人分配工作量。剩余工作量招标人另行补充招标。
表1 工作量分配原则表
中标人排名名次 中标人数量 |
4家 |
3家 |
2家 (需补充招标) |
1家 (需补充招标) |
1 |
40 |
45 |
45 |
45 |
2 |
30 |
35 |
35 |
|
3 |
20 |
20 |
|
|
4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80 |
45 |
中标后有下列情况招标人核减工作量或取消中标资格:1.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表详见附件),考核分值达不到80分的,招标人有权核减工作量,考核未达到60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安全责任事故时招标人有权核减工作量或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无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委托任务2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核减工作量,直至取消中标资格。
8.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8.4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3.3 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3.4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4人员资格和要求:
4.1 至少配备2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4.2 技术负责人: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机械相关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须证书影印件。
4.3 安全员:至少配备2名安全员,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4.4 工艺维修人员:提供至少4名小型工艺维修人员,其中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证。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工艺维修人员熟悉现场工艺维修流程和施工规程,能够处理现场基本故障,身体健康、行动自如。
4.5 驾驶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驾驶人员已取得小型汽车及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驾驶员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慢性疾病。
*4证明材料要求: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允许兼任;
②提供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影印件,注册证书须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③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艺维修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5.机具设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焊机、发电机、砂轮机、角磨机、运输车辆各2套,须提供清单并附合格证明文件 。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3 个5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艺维修、安装项目。包括: 站场、管道、阀室等维护维修或者相关工艺安装建设施工等(若是上述范围内的框架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业绩证明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影印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证明资料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关键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9.1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期间,不再兼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9.2 投标人须提交关于依法、依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应包含若中标人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招标人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此外,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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