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02-ZB-250630010、SXMTZB2501F-746(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招标项目编号:JNC302-ZB-250630010、SXMTZB2501F-746(F)),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麻家梁矿井及选煤厂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6]19号)文件要求,矿井正式运营3~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标段(包)内容: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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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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