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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分公司库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分公司库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502-FW15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分公司库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安全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拟对全省库站开展2025、2026年库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库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要求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报告及表单。项目预算金额170.28万元(含税)。拟选定1家服务机构承担全部工作量。招标人不承诺具体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实际下达的检测订单为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1家服务商。

2.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现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2025年度计划库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报告,2026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2026年度计划库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报告。

2.5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化工、石化及医药行业。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业绩。(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结算发票。结算税务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40%,且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30日前,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卫生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度任意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企业法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列入集团公司服务类“三商”黑名单或“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名单期限内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在*公示信息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

3.7.2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3投标人须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近五年增值税发票在本项目评标时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接受因发票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不一致可能导致的投标人失信处罚。不齐全及不符合业绩不予认可;

3.7.4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5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注:3.7.2-3.7.5项要求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未提供相关承诺,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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