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公司永宁县集中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变更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5-07-0-00486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宁夏公司永宁县集中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开展华能宁夏公司永宁县4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含220千伏升压站和220千伏外送线路)。负责组织专题报告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负责组织召开相关审查会议,相关会务费、专家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应全部包含在项目报价总额中。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A.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220千伏升压站和220千伏外送线路); B.负责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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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C20250766000031 | F0101011 | F0101011 | 1 | 项 | 2025-07-15 | 2025-07-31 | 2025-07-31 | 2025-07-31 | 2025-07-31 | 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1.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其他要求:投标人组建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作组中至少有2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生态环境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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