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指挥车(越野车)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6674,招标人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1 |
12900821 |
SUV\汽油\150-200(不含)kW\5座 |
5 |
辆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 |
生产指挥车(越野车):排量:≥2.0L;发动机最大净功率:≥160/5500 kW/rpm;最大净扭矩转速:≥1800-3600 rpm;燃油种类:汽油。 |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 |
2 |
12900821 |
SUV\汽油\150-200(不含)kW\5座 |
9 |
辆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 |
生产指挥车(越野车):排量:≥2.0L;发动机最大净功率:≥160/5500 kW/rpm;最大净扭矩转速:≥1800-3600 rpm;燃油种类:汽油。 |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矿 |
说明:以上物料描述中的规格型号为系统导出数据时自带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及品牌(若涉及)供参考,投标人所供货物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及技术要求的参数即可,若涉及品牌均为推荐品牌或同等档次品牌的产品(性能或参数优于推荐品牌的性能或参数视为同等档次)。
合同价款的支付:设备全部到货后,经买方接收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发票挂账后,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 90% 的设备款,留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货物无质量问题双方无异议后付清。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质保期为验收及试运行通过、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人无偿进行更换或维修,同时对新更换或维修后的配件重新从零开始提供同样的延伸担保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上牌条件和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排量≥2.0L、发动机最大净功率≥160/5500 kW/rpm的指挥车/越野车)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2台(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说明:说业绩合同中未明确体现车辆的排量和发动机最大净功率,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等能体现上述参数的证明材料,否者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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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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