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 子牙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YCD-ZC-2025-02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 子牙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YCD-ZC-2025-02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D-ZC-2025-027
项目名称:子牙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万元
最高限价:58.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期为一年,试用期为半年(特殊要求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2.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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