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沿海港区应急拖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NTCJ-G2025-0023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沿海港区应急拖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