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ACG2025C133
项目名称:
黄山风景区新建视频监控点及维保、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0.92万元(其中监控点建设费用67万元,三年维保和网络租赁服务费用43.92万元)
最高限价:
110.92万元(其中监控点建设费用67万元,三年维保和网络租赁服务费用43.92万元)
采购需求:
拟在黄山风景区范围内建设29个视频监控点,包含摄像机、立杆、电源线、网络线、辅材等所有设备和施工布线仿生。同时新建的监控点通过监控专网接入到景区已有的视频监控平台中(目前景区监控点是租用电信的网络光纤进行数据传输)。监控点验收后,按景区监控点维保要求,须提供3年的维保和网络租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分为建设期和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视频监控点增补建设并通过验收,监控点验收后提供三年维保和网络租赁服务。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内容为在现有视频监控平台的基础上,增加监控点,扩大监控范围,并涉及基础网络铺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保证实现采购需求。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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