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郯城县马头镇玉带村居民楼建设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电梯)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CR23J1GS-TCFJ-2025-ZG01
1、招标条件
郯城县马头镇玉带村居民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郯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郯城县马头镇玉带村居民楼建设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本标段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郯城县马头镇玉带村居民楼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约68012.22平方米,主要建设12栋9F的安置住宅楼,同时沿郯马路布置2栋商住楼,商住楼一二层为配套商业网点和小区配套用房,另配建三处一层配套设施用房。
工期:730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见附表)
2.3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电梯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整改后该部门组织复检合格证明材料。
3.1.5、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无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6、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盖投标人公章。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率。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3、评标完成后,预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对业主要求的资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报备等相关工作。若不能完成,预中标人不能中标时,招标人不对该项负责。
5、招标安排
5.1、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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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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