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5039
项目名称:2025年改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2025年改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290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2025年改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2025年改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