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XC[TP]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原谈判小组复核,本项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床屏小样(序号20)”的档板下半部分均不是橡木实木,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20床:采用橡木实木,经防腐、防虫化学处理,无虫蚀材和腐朽材,木料经四面刨光处理,结合部位牢固无松动,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的要求,属于谈判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相关规定,属于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原公告的合同包1(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0.5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