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煤炭替代补充认定、落实情况报告及评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730416、SXMTZB2503F-856(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煤炭替代补充认定、落实情况报告及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730416、SXMTZB2503F-856(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盛公司”)是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化工企业。新恒盛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按照项目运行实际煤炭消耗情况,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08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应补充认定替代来源中晋煤恒盛二分厂关停产生煤炭削减量,并开展项目现阶段煤炭替代落实情况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
(2)目的: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和江苏省燃煤发电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08号)等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编制晋煤恒盛二分厂关停产生煤炭削减量评估报告,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意见;编制《项目落实情况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煤炭替代补充认定、落实情况报告及评审服务:
标段(包)内容:对晋煤恒盛二分厂关停产生的煤炭削减量进行评估,编制煤炭削减量评估报告;编制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搬迁升级技改项目煤炭替代落实情况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取得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评审意见。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相关基础资料齐全后,4个月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编制成果的格式体例及内容深度满足《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和江苏省燃煤发电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08号)等。晋煤恒盛二分厂关停产生煤炭削减量评估报告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意见;《项目落实情况报告》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煤炭替代补充认定、落实情况报告及评审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炭削减量评估或煤炭替代方案或煤炭替代落实情况报告编制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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