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333
项目名称:关节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于2025年9月1日前送货至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内指定地点;于2025年9月1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进行产品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 (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