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50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汶川县2025年农村新能源路灯建设项目(三江镇席草村)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部分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承诺成交后发货前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单独承诺函。”上述描述包括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有涉及要求提供该证明材料的部分。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单位:汶川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62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