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51168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骨科诊疗中心和车谷)脑氧饱和度监护仪6台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为脑氧饱和度监护仪,本项目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期
免费保修期
备注
脑氧饱和度监护仪
6
180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整机保修5年
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免费保修期为整机保修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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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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