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厦门本岛东侧海域,是连接厦门本岛、翔安区以及翔安新机场的高速公路通道。
该项目的支架制作安装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所属范围内的支架制作安装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3标段范围内主要结构物有大崎岛西航道桥西侧非通航孔桥(部分,2160m)、大崎岛西航道桥(630m大崎岛西航道桥东侧非通航孔桥(1890m)、主线收费广场非通航孔桥(600m),部分大崎互通。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项目为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3标支架制作安装拆除工程。
3.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本次招标项目分为2个包件,具体工程数量如下:
序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包件一 | |||
1 | 支架制作 | t | 7387.5 |
2 | 支架安装拆除 | t | 18940 |
3 | 支架涂装 | t | 3600 |
4 | 支架预压 | t | 11250 |
包件二 | |||
1 | 支架制作 | t | 7387.5 |
2 | 支架安装拆除 | t | 18940 |
3 | 支架涂装 | t | 3600 |
4 | 支架预压 | t | 11250 |
以上工程数量仅为投标参考,准确工程量以正式图纸为准。投标人按照招标数量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数量以外的工程量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现场履约和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调配。招标人有权对工作量进行调整,工程内容及数量增减不调整综合单价,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不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费用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工期要求:
3.3.1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3.3.2结束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以上工期为计划工期,期间招标人根据施组要求及招标人业主要求设定阶段性节点目标,或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调整,并以书面计划形式下达投标人,投标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招标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3招标人根据发包人(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
3.3.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发包人(业主)、不可抗力等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3.3.5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载明的时间为准,完工日期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主合同缺陷责任期一致。
3.4工作内容
3.4.1支架制作、支架安装拆除:
(1)白有设亩、八贝远出场,机械设亩衣卸干,(2)钢管桩加工场内卸车、堆放、吊装、对接、焊接、焊接加筋板;钢管桩切割、除锈、除疤、修补等全部内容;钢管桩
到运至现场,吊装、对接,安装导向架,吊装、定位固定、震动下沉(插打、系桩)拆除(拔桩,切割)堆放;(3)桩帽下料、切割、制作、吊运、堆放、保管及全部工序;桩帽卸车、倒运、搭临时脚手架、安装、焊接、加固、拆除
i(4)分配梁卸车、倒运、搭临时脚手架、安装、焊接、加固、拆除;分配梁调直、整平、改制、下料、组拼、运输;(5)连接系卸车、倒运、搭临时脚手架、安装、焊接、加固、拆除;(6)贝雷片、支撑架、螺栓及销轴卸车,散拼、安装、加固、拆除;贝雷片吊装就位、固定,拆除;(7)栏杆装卸车、倒运、安装、焊接、加固、拆除;(8)预埋件下料、制作、运输、安装;(9)作业人员,小型机具的进退场,场地清理,场内运输;进场旧材料的整修;
(10)相关的临时、辅助工程施工,完工后施工场地清理及生活场地清理,文明施工(不含公共区域)和甲方临时指定的其他工作。
3.4.2支架涂装:钢结构表面除锈、清理、防腐涂料涂刷等。
3.4.3支架预压:运输、安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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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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