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212025000032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供货期一年,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送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体现所投货物的全部制造商信息和对应数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如有补充申请事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如有补充申请事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纳入药品管理的医用气体适用);(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充装或运输的,须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相应的许可资质文件以及有效的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