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6号-JLCY-ZB-2025006-2
项目名称:通化县光华镇新华村蓝莓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通化县光华镇新华村蓝莓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 76
预算金额(元): 19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蓝莓大棚(76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供货及安装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