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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站站房2标二分部机械租赁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站站房2标二分部机械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ZBC-JXZL2025-002)

1.谈判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TYSZF-2标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挖机、装载机、洒水车、汽车起重机、随车吊设备(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一)已具备租赁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TYSZF-2标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现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履带式挖机、轮式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农用车、洒水车、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高空作业车、叉车设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谈判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管理办法》(中国中铁租赁(2020)37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租赁管理规定》(中国中铁租赁[2020]423号);
2.7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自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3.1项目概况

苏州北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建筑面积合计约80.15万平米。站场总规模为10台24线,站型为高架站型,上进夹出,京沪高铁、通甬高铁、如通苏湖城际及苏锡常城际均引入车站,采用3场并场布置方式,由南北分别为既有京沪高铁场、通甬高铁场以及城际场。本标段(TYSZZF-2标段)总规模39.19万平米。其中苏州北站规模约36.84万平米,集疏运道路规模约2.35万平米。高铁苏州北站为四线换乘站,含既有2号线,新建7号线、14号线及10号线,7/14号线为平行换乘站与10号线车站呈L型节点换乘。

7/14号线平行换乘站车站基坑长390.65m,基坑宽68.425m~87.187m,基坑深度20.63~23.53m,车站主体结构总长390.65m,有效站台宽度均为11m,标准段主体结构宽为41.9m。主体结构为地下二层单柱双跨(局部无柱)矩形框架结构,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车站顶中板与站房地下层顶底板共建,车站底板与站房承台共建。车站两侧均为盾构接收,且7/14号线车站上方为通甬高铁正线。

地铁10号线车站为地下三层车站,10号线设置于城通路下,主体基坑基坑长435.42m,深度29~32.5m,附属基坑深度8m和12m,地铁10号线地连墙((西10-1-西10-3))参与抗浮为永久结构,同主体结构为100年。

东侧基坑位于地铁2号线东侧,苏州北站北侧,主要为景观空地东侧紧邻相融路,北侧紧邻北天成路,长227m,宽195m,地铁盾构井基坑深度15.9725.085m,地铁以外部分基坑深度7.5m,基坑占地面积45239m,坑底加固面积约1300m²,坑底加固标高为(-25.05m-27.05m)。

3.2谈判内容

发电机、挖机、推土机、装载机、土方车、清扫车、平板车、自卸货车、高空作业车、压路机、洒水车、叉车、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设备,详细清单、谈判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竞标人资格要求

4.1竞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租赁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通用重点设备和特种设备出厂年限5年以内。

3、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5年的租赁业绩至少两份。

4、施工能力要求:临租机械司机必须按照我方随时提出的加班要求,月租设备提供双班司机,每个班至少工作10个小时,司机食宿费用由设备供应方承担。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操作人员具有有效的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常驻设备管理人员信息。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其中任意至少两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可开具增值税低税率专用发票。

6、租赁方现场要求:投标人必须派遣一名人员24小时常驻招标方,协助招标方施工组织协调及日常资料,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常驻设备管理人员信息。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至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中铁股份公司范围内受处罚、投诉的投标单位。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歹入“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名单”不得参与竞争性谈判。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要求。

4.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设备租赁且在限制期内。投标设备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
依据);(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1(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投标人名单”、“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单”中。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及纸质版线下发售同时进行的模式;

5.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可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租赁单位”或“租赁信息"”中查询竞争性谈判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投标人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630346164@qq.com邮箱)。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未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请于谈判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竞争性谈判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二分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63034616@qq.com邮箱。如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备注导致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谈判保证金的,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待谈判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6.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竞争性谈判银行保函:

采用纸质版竞争性谈判银行保函,请于谈判前两日将竞争性谈判银行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邮寄地址:中铁北京工程后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站2标项目经理部。联系人及电话见竞争性谈判公告“9.联系方式”中谈判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谈判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63034616@qq.com,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TYSZZF-2标段项目二分部”。
竞争性谈判银行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7.申请文件的递交

7.1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上午17时00分,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即为谈判时间)。

7.2申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本次谈判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审,投标人谈判前须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申请文件扫描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申请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7.5系统线上谈判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谈判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竞争性谈判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TYSZZF-2标段项目二分部
联系人:保昌坤
电话:17775378085邮箱:63034616@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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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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