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项目水泥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编号:WGS-WZ-DG-2025-KJ-A-1829
一、报价依据
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项目由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工程所需水泥已具备进场条件。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2025-2026年度广东区域水泥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现对框架协议A-01包件(履约地点:广东区域)所有供应商发出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进行二阶段报价。
水泥分为1个包件,对所有供应商二阶段报价进行由低到高的排名,按利益最大化原则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签订水泥买卖合同。
二、采购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工程概况:工程位于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48613.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412.93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82932.5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571.22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4940.45平方米。首层建筑占地面积11797.44平方米,建筑密度24.27%,规定容积率3.981.功能为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有15栋结构单体,住宅12栋,5栋24层,2栋25层,5栋31层,门楼2个,地下室两层,项目联合体中标,我方主要施工1号-5号塔楼,地下室分区,10号门楼。
2.2施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沙角半岛路东东环一路以西。
2.3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6月至2027年6月。
三、付款条件
每月20日办理结算(第一个月),第三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60%,第九个月支付至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8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乙方需于结算完成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款项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辆、房产等)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外的支付方式时,由乙方承担贴息、手续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所有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汇票、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付款项时,乙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
四、报价单递交须知
供应商须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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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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